山东政法学院和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共建 “希望小屋”
8月13日,山东政法学院、省派天中街道乡村振兴服务队共建“希望小屋”捐赠仪式和山东政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天中街道办事处举行。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赵斌,团委书记刘涛,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晓明,省派服务队队长肖杰,定陶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程波,天中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刚、法学院辅导员闫祥帅、校团委王彦磊老师出席活动。
在菏泽期间,赵斌一行参加了山东政法学院、天中街道乡村振兴服务队共建“希望小屋”捐赠仪式,实地入户走访罗庄、郑庄两户贫困儿童家庭,详细了解贫困儿童家庭的居住空间现状、学习及生活环境,并详细了解三个“希望小屋”的建设情况。他指出“希望小屋”依托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建立长效跟踪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继续做好“希望小屋”后续跟进和志愿服务,切实把“希望小屋”建好用好维护好,为呵护青少年成长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在脱贫攻坚中展现青春担当。
在实地调研后,在定陶区天中街道办事处举行了山东政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揭牌仪式。赵斌介绍此次活动的情况和意义,并对省派天中街道乡村振兴服务队、定陶区天中街道办事处给予各方面帮助表示感谢,并向在座的嘉宾介绍了学校办学特色与优势,对今后的社会实践工作提出要求和希望。一是坚持“互惠互利、双向受益”基本原则,提高实践基地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二是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抓好实践基地建设。三是希望下一步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们珍惜锻炼机会,端正学习态度,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所学的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在实践中经风雨、做贡献、长才干。四是强调此次学校社会实践基地建立在菏泽市定陶区,要把“菏爱童行”做成品牌、做出实效。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投稿/高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