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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手机“定罪”

发布日期 : 2020-06-02 点击次数 : 569 作者 : 王旭言 学校(单位) : 费县第二中学 分享:
来源 : 《山东教育报》(中学生)

古人常说“谈虎变色”,然而步入现代,随着手机的普及,许多家长“谈机变色”。的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找到被手机“绑架”的年轻人。他们或走路、吃饭“目不离屏”,或候车、排队“手不释机”,更有甚者,因为沉迷手机与网络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仔细想来,手机带来的危害可真不小,我姑且在这儿列出它的三大罪状。


手机的第一大罪状是分散精力,降低效率。在平常学习、做事的时候,如果手机在身边,我们的注意力就会很难集中,总是想着QQ、微博、电影、游戏。似乎有了手机,人们更容易分心,工作、学习的效率也随之大打折扣。


手机的第二大罪状是腐蚀思想,让人不思进取。有人在使用手机之后,小小年纪就开始谈情说爱,在最应该奋斗的青春岁月却游手好闲,虚度光阴……倘若把握不好人生的方向盘,极有可能坠入生活的“温柔乡”,蹉跎岁月,丧失斗志。


手机的第三大罪状是惑人心智,葬送前程。网上有报道称,某中学生为打游戏而离家出走,某大学生因沉迷网络游戏而被勒令退学。更有甚者,为获得虚拟世界的“存在感”“满足感”而不惜以身试法,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无尽的悔恨……


手机的罪状,仅仅只有这三条吗?不,不是的。但我们是不是应该扪心自问:这一切,难道是手机造成的吗?归根结底,还是手机使用者自身出了问题。


身为中学生的我们,应合理地使用手机,让它成为学习与生活的工具,而不是让自己沦为手机的奴隶。


(指导教师   杨健)